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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脑中存黄片被罚19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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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岁的河南南阳人任超奇下载了两段黄色视频存在电脑里,网警在他的店中检查电脑,发现相关视频之后开出了一张1900元的罚单,此事引起社会热议:网警是否有权查“个人电脑”?没有传播、只自己看看黄片算不算违法……任超奇随后向警方申请行政复议。
河南
9月26日下午,南阳市民任超奇收到了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执法监督委员会的“撤销处罚决定书”。此前,“南阳市民任超奇因电脑中藏有黄片被罚款1900元”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争议。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,任超奇向南阳市公安局提起了行政复议。
记者采访任超奇时了解到,警方的“撤销处罚决定书”中,认为本案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但因为任超奇属初次违反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,且情节较轻,对其作出警告并处1900元罚款的处罚过重,因此撤销此前的行政处罚,给予批评教育。
“其实也没咋批评,主要是以后尽量少看‘毛片’之类,现在处罚撤销了,终于可以不再忐忑不安了,以后要好好生活,好好挣钱。”任超奇说,“如果还是要罚我款,我就要考虑是否打官司来为自己讨回公道。但是,打官司太麻烦了。而且这事闹大之后,已经让我非常尴尬,只是悄悄告诉了自己结婚才几天的新婚妻子。”
针对网上网下的热议,记者采访了著名法学专家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、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明安先生。
姜教授详细了解此案的经过之后认为,南阳警方对任超奇的行政处罚属于适用法律不当。
姜明安教授说,《立法法》第七十九条规定:“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规章。”警方在办理任超奇的案件或其他任何行政处罚案件时,首先应该适用法律。法规、规章如果不与法律相抵触,只是对法律规定具体化,可以同时适用。但法规、规章如果与法律规定不一致,则只能适用法律。本案中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位阶明显高于《管理办法》,显然首先应适用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。
针对此前警方有关人士提出的“既然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查阅淫秽视频没有明文规定,而《管理办法》中有明文规定,就应依照后者进行管理”的说法,姜教授指出:这正好证明《管理办法》与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不一致、相抵触,不应适用。
■文并图/《大河报》